工程款纠纷 于东旭状告沈阳法院枉法裁判 | 大紀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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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款纠纷 于东旭状告沈阳法院枉法裁判
工程款纠纷 于东旭状告沈阳法院枉法裁判
于东旭对沈阳市中级法院刘春杰提出的控告书。(受访人提供)
2020-05-08 21:52 中港台时间|2025-10-22 04:23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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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..;2020年05月08日讯】(大..;记者王晶采访报导)因为2013年一笔工程款纠纷引发的司法腐败案,辽宁省凌源市民于东旭控告沈阳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判,要求依法撤销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判决,立案再审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占,要求法院能够实现司法公正。

于东旭告诉大..;记者,他自2013年开始打官司以来,因(中共)的司法黑暗和腐败,自己从一个小老板又沦为一个打工的农民工。家里有年迈的父母,两个年幼的孩子,沉重的生活负担,正义得不到伸张,给他的经济和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。

共同承包党校工程 代签货款而受害

于东旭表示,2013年7月28日他在沈阳承包了何和开(又名何强)在沈阳市委党校大学外墙保温工程,合同约定何负责所有的原材料,于只包工不包料。

于东旭和何和开(又名何强)签订的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》。(受访人提供)
于东旭和何和开(又名何强)签订的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》。(受访人提供)

施工期间需要胶泥,何和开就将胶泥供应商卢国忠的电话给他,让于东旭帮忙购买并委托代签,货款将由何和开支付,于帮忙签订购买胶泥的协议,将购买的胶泥全部用于施工工程上。

由于何和开只支付了卢国忠两万元的货款,不再给付余款,卢国忠遂将何和开和于东旭一起告上法庭。同时,何也拖欠于28万元的施工款,2015年,于将其告上法庭。一审沈阳皇姑法院,判何和开支付所有货款。何不服,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并找了人打通了关系。

沈阳市中级法院威胁哄骗、要求撤诉

在开庭审理前期,担任主审法官的刘春杰亲口告诉于东旭:“这次必须判你输,然后你再以不当得利的形式去告何和开,你一定会赢。”

就这样将本案发回重审,皇姑法院将本案改判,判于东旭支付所有货款。于不服,又上诉到沈阳市中法,还是由刘春杰担任主审。在判决没有出来的时候,刘春杰给于东旭打电话叫其撤诉,并让他的代理律师劝其撤诉,遭到于拒绝。

期间于东旭打电话给刘春杰,询问为什么一次能判的案子,要让他打两次官司?刘春杰却说:“我知道你屈,但是没有办法。”后来的结果维持了皇姑法院的判决,即判于东旭支付所有货款。

在于东旭申诉期间,沈阳中级法院的法官刘春杰和姚军多次用威胁、恐吓、诱骗的办法,要求其撤诉。哄骗他,“起诉何和开不当得利,这样比走申诉快”。但是,当于东旭到皇姑法院起诉时,才发现上当了。他并不知道,在他没有把所有货款支付给卢国忠的情况下,无法起诉何和开不当得利。当他再回到沈阳市中法申请立案再审的时候,中级法院拒绝立案。沈阳市检察院也以“案子没有最终结论”为由,不受理。

不断上访 揭当事人与法院不法合谋

绝望无助的于东旭只能开始不断地上访。然而各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推托。直至2019年两会期间,他通过上访,向沈阳市皇姑区法院院长周延庭反映了情况,才得以在同年3月25日,立案受理。但很快,沈阳市中级法院于6月20日,驳回了于的再审申请。至今,于东旭既没有收到法庭裁定的应由何和开支付的工程款,还被冤判。

于东旭透露,2019年何和开在沈阳开了两个公司,却拖着欠款不还,还构陷他支付不该支付的货款。他认为何和开可以逍遥法外,跟沈阳市中级法院的司法黑暗和腐败一定有关系。

于东旭表示:“我就想寻求一个真理,我就想把这件事情弄明白。”“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利,是国耻也是社会的悲哀。需要正义的人士来维护正义。老百姓无奈啊!”#

责任编辑:林诗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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