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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纪(84)
上集-第三章:监狱归宿
孔令平
2011-12-29 17:24 中港台时间|12-27 22:28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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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:孙家花园监狱(14)

(八)第一次上诉(2)


我回到病房坐在床边发呆,一点没注意周围人怎么看我。我知道我的病根本还没有痊愈,看看面前的五个垂危病人,会将我随口说出的伤心话,当作“反革命言论”写进了我的档案里,就觉得这病房太闷,也不值得任何留念。

我开始收拾我的用具,除了一个碗,一张旧洗脸帕,一把牙刷和漱盅以及内衣内裤,我什么也无须收拾。

邻床的病人见我这般反常举动,向我问道:“要出院了吧?”我点点头。其实这些天同这里的人相处得蛮不错。在病号中比较起来,我是病情最轻,年纪最小的,平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我总是乐意为他们端水倒尿,表面看大家对我挺客气,但此时我的心中像塞着一块异物,看着他们一个个瘦得皮包骨头,生命危在旦夕的骷髅脑袋里真不知在想什么?

第二天上午九点钟,我带着我打好的小布包,跟着医院的一名干事归队去了。我的病真的没有好,一路上咳嗽不止。

回到一中队以后,我就再没有回到我的铣刨车间那块划线平板上去,而是又回到了一中队的反省组。进反省组的第二天,年轻的姜干事责令红袖套方伯非,督促我必需在三天内写好检查。然而我该怎么写这检查?我说:“死人不食人间烟火错在那里,又伤及政权的那一根毫毛?说带吊命粮去见阎王爷不是事实么?又攻击了谁?监房能否锁得了人的游魂?我不知道。人死了当然不会再为饥饿而烦恼!我所说的错在哪里?”

生活教育了我,就像活生生的现实教育了成千上万过去迷信过中共的人,能抗拒这种教育吗?难道在用一种无可奈何的自嘲,来对死去的人说这番话,就叫新的犯罪而必须交待么?

在医院大门口投的那一封上诉信,肯定是收到了,屈指算来从五八年反右戴帽至今已糊里糊涂的过了四年多,是不是所有中共的冤狱都这样糊里糊途将人屈打后,胡乱扣上帽子呢?

然而,我在四年来,遭受的奴隶般的折磨和饥饿,同这一块土地上一连串的悲剧竟有机的粘合在一起。

从此我一口咬定法庭出于不可告人的动机制造冤案,以此公开回答狱方。于是我在狱方责令我写检查的纸上,写了第二封“上诉”,这一次不是投在邮筒内,而是面对面的交给了那位姜干事。

差不多在以后的日子里,凡是我因触犯“监规”而被责令写检查时,我的“检查交待”,都是这个样子。在这些材料中我痛骂重庆法院,我知道这有两种可能性,一种是对我加重惩罚;但在法律已被猥亵,无理可讲的年代,这样做说不一定比一味忍让能收到更好的自我保护奇效。

是非既被混淆,那么诡辩就占了上风,罪和非罪本身就是相对的。定罪的原告,被证明是冤判,照样可以被打成被告,这也许就是“文字狱”的制造者们难以预料的了。
我的“检查材料”果然触动了监狱的管理者。

1963年初,一中队的最高行政长官,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里去,他给了我十分微妙的回答,他说:“你在狱中,特别是在医院期间,没有按照犯人的要求规矩服法,屡犯监规,这种不认罪守法行为,是监狱所绝对不容许的。至于你有冤情进行上诉,又为什么不在上诉期内写?何况,我们是执行机关,管不着你原来的判决是不是冤枉,但是我要正告你,在你的判决还没有得到原判机关改正之前,你必须在这里规规矩矩接受改造,而决不容许你乱说乱动。”

1963年3月12日,由石板坡,凤凰台两处监狱关押的两百余名已决新犯,和一中队经过调整产品结构认为多余的人员一共三百名,集中在孙家花园一中队,下午五点钟由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把我们押上了去成都的火车。

在那一次的大调动中,我和王大炳,潘朝元都被列入了这次发配边荒的名册,从此,开始了长达十八年之久的边荒流亡苦役的生涯!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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