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正義(17):有關簡化字問題的幾個認識誤區(2) | 大紀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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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正義(17):有關簡化字問題的幾個認識誤區(2)
作者 : 子正
2014-06-15 08:39 中港台時間|2025-10-22 02:06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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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區二:漢字的歷史發展趨勢就是由繁趨簡

為了給混亂不堪的簡化字尋找其存在的合理性,大陸的文改專家與所謂的學術權威們憑空編造一條文字演進規律--文字的歷史發展趨勢就是從繁趨簡。

從宏觀的角度看,這樣的觀點顯然有違文字(漢字)學基本常識:「字者,言孳乳而浸多也。」(《說文解字.序》)從學術的角度看,這些觀點都沒有經過嚴謹的學術論證,缺少必要的有效數理統計數據支持,屬於一種拍腦袋的想當然。

更關鍵的是,這樣的觀點,明顯與事物發展由簡趨繁的基本規律相悖。(可參考熱力學第二定律,也稱「熵增定律」。)事實上,漢字的歷史演變過程,根本就不存在「由繁趨簡」的「趨勢」,恰恰表現出符合事物發展基本規律的「由簡而繁」。

在前文〈漢字的造字理念與原則〉及〈漢字造字揭秘〉中我們已經揭示,漢字是按照「依類象形,形聲相益」的原則系統設計、模組構造。所以,漢字的整體發展演變趨勢是有設計、規律的「由簡而繁」,整個漢字系統所呈現出來的樣態就是這樣。

當然,在這個過程中,個別的或局部的也有由繁至簡的情況,但那是在不違背構字原則、規律前提下的技術性處理,如「省形」、「省聲」。

需要指出的是,這裏的「由簡而繁」是有前提、限制的。前提就是「系統設計,模組構造」,而不是隨便由人任意發揮;限制就是「模組構造」的層級數。具體說,基礎模組是象形字(包括指事字,下同)。二級構造是會意字,由象形字根據需要組合而成。三級構造是形聲字,由象形字、指事字、會意字根據需要組合而成。

當然,也有一些形聲字屬二級構造,只由象形字組合而成。此外,已有形聲字亦可作為新造形聲字的構造模組,這樣,漢字的構造,就可能達到四至六個層級。即六個層級,就是漢字「模組構造」層級的極限。

隨著社會發展,人與人交往增多,原來有限的文字可能不敷使用,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主要有四種︰

1. 增加文字

增加的文字主要形聲字。上面介紹過,形聲字處於漢字構造層次的第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級,故內部結構最繁複,筆劃數最多。

2. 語義多載

就是用已有的文字表示相關的多個意義,即一字多義。

3. 假借

即利用已有文字,表示與其多不相關的意義,表現為一字多音。

4. 由字組詞

這個暫不多說。

雖然新的事物、新的概念不斷湧現,但漢字數量的增加卻不是無限的。前文〈漢字的數量有定數嗎?〉已有介紹,漢字的數量是有定數的,常用字三、五千,通用字七、八千,總量的上限約為一萬三。

那麼有限的漢字,如何做到與無限的事物與概念相適應呢?這就涉及到漢語的特點了,具體內容我們會在以後的文章中陸續介紹。

不論哪一種方法,都不會造成漢字結構與筆劃整體演變趨勢「由繁而簡」,而只會「由簡而繁」,至多是保持不變。

至於一個漢字的形體在歷史發展演變過程中是簡是繁,可能會有不同變化,但不影響漢字發展演變「由簡而繁」的整體規律。

因為漢字是表意文字,以象形字為基礎構造單元,分古、今文兩個發展階段。
古文字(包括甲骨文、金文、篆文)階段,漢字的「象形」意味明顯,這種「象形」特徵,是由線條描繪出來的。

今文字(包括隸書、楷書)階段,漢字由「象形」的具象性,轉變為相對抽象的「示意」性。這種相對抽象的示意性,是靠用不同筆劃書寫出不同的形體、結構表現出來的。

漢字古、今文形體由相對象形性變為相對抽象示意性,書寫由線條變為筆劃,所以孰簡孰繁難於準確比較,但大致說來簡繁情況基本相當。

下表是我們選取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常用字,基本能反映出漢字古、今文的簡繁變化情況︰ 所以,無論從哪個層面、角度來說,都不存在「漢字的歷史發展趨勢就是由繁趨簡」這樣的規律。這樣的說法,純屬妄言。@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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